事业部总经理(本部)
薪资:320w+/年(享受二级公司期权) - 大型上市公司 - 上海、安徽铜陵、湖北黄冈、巴黎 - 大专及以上 - 5年以上
根据公司安排出任旗下子集团公司、商业银行独立董事、董事、监事、董秘等职务,并代表公司行使如下职能:
1、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,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;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,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;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;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;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、决算方案;审议批准公司的利益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;
3、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;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;对公司合并、分立、变更公司形式,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;修改公司章程;出任或解聘公司经理;
4、审议批准公司对内外的融资/担保/承诺等事项,并对可能产生债务的事项作出决议。审议批准需要股东共同承担的款项并做出决议。
5、根据《公司章程》检查财务、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、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;对执行董事、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、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;当执行董事、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,要求执行董事、经理予以纠正。
6、根据集团公司投资规划开拓辖区内金融机构,并负责认购协议存款、理财、产业基金等金融机构产品,有效保障公司在当地的产业投资顺利落地。
二、任职要求:
1、45 岁以内,至少 3-5 年城商行或农商行董事会履职经验(董事、监事、董秘),有总行行长/副行长履职经验者优先、有监管部门履职经验者优先。
2、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股权背景穿透等公司经营方面的基本常识,熟悉跨国公司经营机制、股东会运作机制。
3、有总行部门总经理及以上级别履职经验、或者一级分行行长(经股东会举荐提半级到总行副行长)同岗经验,可以放宽条件,不限规模。
4、熟悉英美法系及拥有跨境并购经验者优先。
5、服从工作安排、能适应短期出差。
6、本岗位不接受外籍人士。
